关于选拔推荐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的通知
关于选拔推荐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财监〔2023〕24号),决定建立河北省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请结合本所实际,择优选拔推荐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入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会监督、审计统计、巡视巡查等相关领域的在职(专职)人员。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分为理论咨询专家和专业监督人才两个领域。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个人自愿报名,填写《河北省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入库申请表》(以下简称《入库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申报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审。
(二)组织推荐。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包括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等,根据资格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入库申请表》中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省注协将对各会计师事务所上报人员进行汇总整理、择优选拔,总共推荐10人申请加入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
(三)审查认定。省财政厅、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组建“省级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推荐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确定最终人选,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入库人员名单。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财会监督事业,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相关领域专业工作经历,熟悉所属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理论和技术标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选拔45周岁以内的年轻人才。
(二)专业能力条件
1.理论咨询专家。从事财会监督、审计统计、巡视巡查等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以上;熟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财会监督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熟悉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资产管理等法规制度;具有研究、制定相关财会监督规章制度的丰富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领域执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2.专业监督人才。所学专业为财政、财务、会计、审计、评估、工程造价、经济、金融、法律、信息化等领域;从事财会监督、审计统计、巡视巡查等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领域执业资格证书。
(三)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选拔入库:
1.从事财会监督、审计统计、巡视巡查等相关领域的时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可直接入选;
2.具有改革创新思维,参与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重点工作,获得突出工作实绩、工作成果的;
3.作为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参与过财会监督领域重大改革政策研究,研究成果得到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认可或取得省级及以上嘉奖;
4.在重要财会监督政策、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起草、修改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5.获得财会相关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的,或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的。
四、人才库成员职责任务
(一)人才库成员应遵守人才库的各项管理规定,主动参加各项活动,积极撰写财会监督相关专题信息,原则上每位成员每年至少报送相关专题信息或调研报告1篇。
(二)各理论咨询专家要紧紧围绕中央、我省重大决策部署和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政策和理论研究工作,接受财会监督相关业务的咨询工作,积极推动我省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各专业监督人才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为领导决策和全省财会监督事业建言献策。
(四)省财政厅、财政部河北监管局根据财会监督工作需要,抽调专业监督人才参与各类财会监督领域专项检查、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专业监督人才要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人才库成员应遵守财会监督工作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信息给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与被监督单位有相关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五、成员管理
(一)对人才库成员进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为3年。人才库成员有工作调动的,本人及所在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财政部河北监管局根据工作相关度确定是否保留资格。
(二)人才库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资格:
1.受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触犯法律的;
2.丧失入库选拔所必备条件的;
3.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过失造成工作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
六、有关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格审核,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务于9月15日前将《入库申请表》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省注协,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联系电话: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0311-83939378
电子邮箱:249606113@qq.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