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见的9大误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见的9大误区
一、高新技术企业
1.常见误区: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特别提醒: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并非高企的专属;②不论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只要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均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建安企业
1.常见误区:建筑企业没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政策。
2.特别提醒:建筑行业不属于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只要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政策。
三、专门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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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误区:只有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发生的人工费用才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2.特别提醒:①并非只有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发生的人工费用才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②高新技术企业和加计扣除新政策对研发人员均未要求“专门”从事研究开发,也就是说,从事研发活动同时也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的人员,也可归为研究开发人员,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该情况由于属于同时兼顾行为,其费用应该按照合理的方法比如按实际工时占比等进行分摊。
四、研发活动
1.常见误区:企业只要不在负面清单行业之内,日常发生的研发活动都属于适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2.特别提醒:①并非所有的研发活动都属于使用加计扣除的范围;②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包括:A、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B、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C、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D、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E、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F、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G、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五、核定征收
1.常见误区: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也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2.特别提醒: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由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研发费用不允许加计扣除;②只有查账征收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才允许加计扣除。
六、会计处理
1.常见误区:对研发支出未进行单独会计处理的企业也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2.特别提醒:①企业未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单独会计处理,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未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也没有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不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②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二级科目根据核算要求可以自行设立三级及以下科目等按照研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归集核算。
七、亏损企业
1.常见误区:亏损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2.特别提醒: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八、失败的研发项目
1.常见误区:失败的研发活动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2.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0号)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九、自主研发的项目
1.常见误区:自主研发的需事先通过科技部门鉴定或立项还有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备案后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2.特别提醒:①自主研发无需事先通过科技部门鉴定或立项;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时,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也无需再报送备案资料,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